毕业论文 校园活动 入党 考试

留学 励志 校园爱情 大学 高考

实习实践 简历大全 就业指导

职业规划 自荐 面试 应聘 鉴定

电脑学习 网店 销售 电话营销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成功创业

总结 报告 计划 体会 方案 党团

材料 发言 行政 合同 礼仪 演讲

热点专题: 大学专业介绍 高校网址 人生格言 人生感悟 留学签证 世界名校 公务员考试 计算机四级考试 考研试题 自学考试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职业规划 校园活动策划 社团活动策划 教育论文 管理论文 大学生入党 求职信 应聘信 自我评价 团日活动 社团活动总结 实习报告 实习周记 大学实习 社会实践 暑假社会实践
搜大学资料:
搜营销资料:
全站搜索:
当前位置:大学生无虑网公文范文策划方案规章制度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 正文

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

[10-15 18:32:55]   来源:http://www.dxs56.com  规章制度   阅读:8476
概要: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宿迁”,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宿迁市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业企业,是指在.......辖区内从事土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管道线路敷设、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作业分包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民工工资,是指建筑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形成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本办法所称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辖区内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为保证足额支付其所使用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报酬,依法在我区指定的银行专户预存一定数额的资金,或提交由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应资金保函。第二章 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第三条 区建设等职能部门负责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监督管
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标签:公司规章制度范本,工厂规章制度,http://www.dxs56.com

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平安宿迁”,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宿迁市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筑业企业,是指在.......辖区内从事土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管道线路敷设、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作业分包企业。

    本办法所称的民工工资,是指建筑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形成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本办法所称民工工资保证金,是指在.......辖区内从事建筑业经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为保证足额支付其所使用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报酬,依法在我区指定的银行专户预存一定数额的资金,或提交由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应资金保函。

第二章  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第三条  区建设等职能部门负责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监督管理,区建设主管部门具体承担辖区内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征缴、动用和退还等日常事务。

    第四条  凡建筑业企业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必须在区建设主管部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接受区建设等职能部门监管,该账户由区建设主管部门与建筑业企业共同掌管,未经区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建筑业企业和银行不得动用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资金。

    第五条  各建筑企业依照下列规定缴纳保证金(确认表见附件一):

    (一)重点监控企业按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2%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二)一般监控建筑业企业实行担保或定额预存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其中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必须划入区建设主管部门处指定银行的企业专用账户。保证金缴纳有下列两种方式: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办理缴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该方式只对该工程项目有效。工程合同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工程合同价的2%;工程合同价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实行分阶段滚动缴纳制,即对已完成3000万元工程量部分,经区建设部门核实未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其保证金可结转到下阶段工程量。外地来.......一般监控建筑业企业适用该保证金方式。

    2、以企业为单位办理担保。该方式的担保应当连续担保并对该企业在市区范围内所有承建工程项目有效。支付担保额度为:劳务作业企业10万元;三级资质企业20万元;二级资质企业30万元;一级、特级资质企业40万元。当地一般监控建筑业企业适用该担保方式。

     第六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成建筑业企业动用保证金:

    (一)建筑业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民工工资,受到民工举报或造成民工集体上访,经查拖欠行为属实的;

    (二)施工总承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非法个体承包人,非法个体承包人未能兑现民工工资的;

    (三)每月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

    (四)建筑业企业未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报酬纠纷的,由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行业平均工资责成建筑业企业给付,建筑业企业拒付的,从保证金中支付; www.dxs56.com

    第七条  民工工资保证金动用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建筑业企业承诺。建筑业企业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时,应向区建设部门承诺用工方式、工资结算周期、支付责任主体以及违约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二)。同时承诺指定银行,当发生欠薪事件时,区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动用专户保证金。

   (二)建筑业企业举证。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承担举证责任。

   (三)区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受到欠薪投诉,在区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有关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的,区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直接作出认定。

   (四)保证金动用。建筑业企业是工资保证金支付主体。当发生欠薪事件且无力支付工资时,应立即动用工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回避、拒绝处理欠薪投诉事件且不能对不欠薪进行举证时,区建设等部门根据已掌握证据直接动用保证金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八条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对民工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金支付不足部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建设单位从工程款中先行垫付民工工资,先行垫付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第九条  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应按以下程序执行:

    建筑业企业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申请时应一并上报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台帐等(申请表见附件三)。

    工资发放情况公示。建筑业企业递交申请报告的同时,将申请情况在施工现场民工集散场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低于七个工作日;主管部门在接到退还申请3个工作日内对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在市建设局网站公示。

    保证金退还。建筑业企业在递交退还申请表一定期限内如未发生欠薪投诉,一般监控企业3个月、重点监控企业6个月后退还民工工资保证金。

[1] [2]  下一页


Tag: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范本,工厂规章制度策划方案 - 规章制度

《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