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局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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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8:32:55] 来源:http://www.dxs56.com 实施方案 阅读:8887次
为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系统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9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办发【20*】1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加强行风建设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优质服务为主题,以提高劳动保障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通过评议,着力解决制约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我市劳动保障系统有牢固的服务意识、规范的行政行为、踏实的工作作风、优良的服务质量、较高的社会评价,促进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是市局机关各部门、各区劳动(保障)局及市局各事业单位。覆盖全系统,不留死角。
(二)评议内容
1、清正廉洁,建立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强化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系统纠风工作的领导。
2、勤政为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的情况。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切实规范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运行程序,积极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依托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这一重要载体,形成“权力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公开转,公开围绕群众转”的局面,促进审批权力透明运行,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4、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保障和激励机制,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行政执法方式;严肃执法纪律,坚持执法为民,加强对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基层单位和办事窗口的作风建设,努力创建 “群众满意的办事窗口”。
5、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精神,克服官僚主义,重点解决“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以权谋私以及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为企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www.dxs56.com
6、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劳动保障队伍整体素质;建立政风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尹海香同志任组长,陈昌汛、徐良俊、徐冬先、张成仁、石东文、叶年才、钟东升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各区劳动(保障)局和市局各事业单位也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评议方法
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的方针,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进行。
2、采取自查自纠与民主测评相结合方式开展评议。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纠风办采取第三方评估、组织集中评议等方式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3、评议按照全市统一,分级考核,分别计分的原则,依据市纠风办制定的《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分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第三方评估占60分、集中评议大会现场测评占20分、各区劳动(保障)局行风评议占20分。综合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评议结果将作为文明单位评比和绩效考核的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方评估主要包括问卷调查、随机抽访、“上线”测评等。问卷调查由市纠风办统一组织;随机抽访采用电话调查等形式进行随机访问,请被访问者对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作出评价;“上线”测评根据《湖北省“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投诉办理及责任考核意见》(鄂纠办发【20*】10号)和《湖北省“政风行风热线”上线测评办法》(鄂纠办发【20*】4号)进行考核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列入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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