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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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0:29:02] 来源:http://www.dxs56.com 党员相关 阅读:8153次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它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学习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各党支部要切实做到: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
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
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3.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
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
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委会包括按规定召开的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机关党支部的支委民主生活会可单独召开,也可与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事业单位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要单独召开,按规定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的工作,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
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
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要特别注意抓好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1~2次。每个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支组合一的党支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可以合并召开,但一般应保证每月一次。
(四)党课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授课,也可组织收看(听)录像资料、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厅机关的党课教育由机关党委统一安排实施。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课教育,也可作为本支部党课计算,但要做好听课记录。
(五)按制度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各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同时认真填写《省、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组织生活登记手册》。厅直属机关党委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厅直属机关党委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单位支部“三会一课”是否正常,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是否建立了“三会一课”有关制度,记录资料是否健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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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等,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求得帮助,使党组织了结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加强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
(1)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
(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
(4)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5)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
(1)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三、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加强厅直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要坚持学习制度,除参加周三下午理论学习外,要严格党生活,参加党内组织的学习。
1.学习的内容。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
(3)学习历史、经济、科技、法律等各种知识;
(4)学习厅党组、厅直机关党委要求和布置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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