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产权理论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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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01:10:31] 来源:http://www.dxs56.com 宏观经济论文 阅读:8778次
二、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启示
通过以上对现代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现代产权理论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背景的,它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和完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从本质上说,现代产权理论的宗旨是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方向背道而驰的,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坚持公有制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坚决反对实行私有化的。因而从根本上说,不能把现代产权理论作为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依据。
但是,如果看从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微观经济主体的角度看,那么,现代产权理论对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则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1.合理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充分发挥产权的各项功能
现代产权理论表明,产权是一个内容复杂的概念,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多种权利的结合体。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角度来考察,产权这一概念至少包含两组权利:一是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根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权利);二是财产的使用权、支配权即经营权(这是由所有权决定的,但又有相对独立性的权利)。从财产所有权上看,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应该说是清晰的。谁都知道国有企业的财产 归国家所有,如果这种所有权都不清晰,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也就不存在了。我国的有关法规对国有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在具体工作中,这种所有权仍需进一步落实,不仅要从数量上清产核资,界定产权,而且要明确哪一个具体的国家机关代表国家来行使所有权。但是从财产的使用权、支配权即经营权上看,国有企业的产权是不够清晰的,需要明晰化。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就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离的。”“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着,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正是按照这一思路进行的。然而,经过十几年的改革,迄今为止我国的国有企业仍未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国有企业的财产使用权和支配权仍不够明晰。因此,必须在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应该拥有的财产使用权和支配权,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当分离,通过国家的出资者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清晰界定,增强国有产权代表的职责,强化产权约束,并在此基础上,划清国家与企业在利益分配和决策上的权益,从而充分发挥产权的各项功能,促进企业行为的合理化。否则,企业就只能是政府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没有法人财产权,不能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难以及时依据市场走向,调整经营策略和资源配置方式。 www.dxs56.com
2.利用多渠道资金改组国有独资企业,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经济增长的原因,从根本上讲是社会全部运转费用的下降,而这种运转费用的下降,取决于社会成员在经济活动中节省资源的积极性。但要充分发挥社会成员的这种积极性,就必须建立一种产权制度,使创新的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相一致,从而产生利益的激励。“17世纪兴起的欧洲各民族之间出现不同增长率的原因可以从每个国家建立的产权的性质中找到。”在经济增长成功的国家里“所建立的产权激励人们更有效地使用资源,并把资源投入发明与创新活动之中。在不太成功的国家里,税收的绝对量和取得财政收入的具体形式刺激个人做相反的事。”有效的产权制度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这已为经济史所证明。因此,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无疑是通过建立有效的产权制度,促进经济持续增长。针对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存在的严重不足,产权主体单一,致使经营权与所有权难以合理分离,职业经理智慧与作用难以较好发挥,全社会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缺位,也难以避免经营者道德风险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严重制约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重大问题,必须通过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实现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因为产权的本质是对物质利益的获取,只有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才能产生物质利益的多元化,而物质利益的多元化正是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可以说,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后,在旧体制下一系列制约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低效率产权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www.dxs56.com
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可将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企业改组时,要借鉴国内成功改制企业的经验,如南钢集团、济源钢铁公司、长沙友谊——阿波罗等企业经验,在核实资产的基础上,采用经理层持股、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置换身份等方式置换部分净资产,亦可吸收增量,协议出售置换股权等方式吸纳民营、社会法人,自然人等资本。以这种形式改组企业,就可以达到非国有控股,形成产权多元化,真正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 突破贸易壁垒,具有真正的市场经济地位。
3.合理调整国有资产结构,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在国家积极倡导推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实现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背景下,构建起一种能对国有资产有效负责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根本。而在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经营者的选取和激励问题。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建立起来以后,企业经营者的选取会通过经理市场完成。而在目前以及今后的一个时段中,国内企业对经营者的选取还只能采取过渡性措施,这其中仍然会有一些不规范的因素存在,但是,一个基本方向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政府直接指定企业经营者的做法必须废止。总的来说,企业经营者选取应与国有资产结构调整的大趋势相对应,也就是应当分两种情况分别进行。第一种是一般的竞争性企业。国有资产应该在竞争性的行业中收缩到只占一个较小的份额,国有资产在这一类企业的运行中之处在“搭便车”的地位。相应的,政府将这种行业企业的经营权选取让渡给企业内部的其他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也主要由企业中其他的资产所有者做出。第二种是基础性行业和特殊性行业,在我国主要包括能源、矿山、飞机制造、汽车、通讯、运输及金融保险等行业。国外经验显示,国有资产在这两种类型的行业中通常占有相对的甚至绝对的优势。其经营者的选取要逐步实行公开招聘的方式。 www.dxs5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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