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模拟生存实践大赛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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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9:43:34] 来源:http://www.dxs56.com 校园活动策划书 阅读:8945次
概要: 有关大赛的一切媒体报道必须征得大赛组委会许可。第十一条 参赛队员言行必须对大赛负责,不得擅自接待媒体。由其过失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第十二条 大赛组委会确保选拔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地进行,确保参赛队员的出行安全。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大赛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 本章程修订和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所有。本章程自20xx年5月起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比赛规则第一条 本次大赛以组为单位,二至四人为一组,共5组。比赛地为长沙。第二条 参赛人员必须遵守《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章程》、《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比赛规则》和《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比赛评分条例》。第三条 比赛开始后,参赛队同组二至四人共同设计并实施完成赛前制定好的一份或多份生存实践短期职业规划书(规划书须经组织委员会审批通过)。在赛前各参赛队可先行收集有关比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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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大赛的一切媒体报道必须征得大赛组委会许可。 第十一条 参赛队员言行必须对大赛负责,不得擅自接待媒体。由其过失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大赛组委会确保选拔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地进行,确保参赛队员的出行安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大赛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修订和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所有。 本章程自20xx年5月起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 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 比赛规则 第一条 本次大赛以组为单位,二至四人为一组,共5组。比赛地为长沙。 第二条 参赛人员必须遵守《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章程》、《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比赛规则》和《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比赛评分条例》。 第三条 比赛开始后,参赛队同组二至四人共同设计并实施完成赛前制定好的一份或多份生存实践短期职业规划书(规划书须经组织委员会审批通过)。在赛前各参赛队可先行收集有关比赛地的工作信息,但不允许与比赛地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在比赛过程中不允许利用已有的各种社会关系寻求便利,违反者一经发现将被勒令退出比赛。 第四条 本次大赛异地比赛期定于7月14日出发,比赛正式开始为期9+1天的生存实践大赛。所有参赛队员及工作人员将于规定时间由上海出发前往比赛地点,车票由主办方提供。 第五条 正式比赛中的前一天为工作准备期。在此期间,由主办方负责向参赛队员提供住宿,参赛队员伙食则自行解决。 第六条 比赛正式开始五天内未落实工作的团队将被自动淘汰。 第七条 比赛期间,参赛队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住宿地点,按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自行支付住宿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视当地情况而定)。若工作单位提供住宿,在经过工作人员及大赛组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搬离原住宿地。(需有工作单位的书面文件确认) 第八条 比赛期间,参赛队员不得以“参加模拟生存实践大赛”的名义找工作。一旦行为不符合规定,则扣除参赛队一定分数。 第九条 比赛期间,为保障在外安全,所有人员每天必须在22:00前回到住宿地。每天22:00各参赛团队队长和工作人员开小结会。 第十条 参赛队员应尽量根据本组短期职业规划书的预案进行比赛。对规划书履行较好的团队或个人大赛组委会给予适当加分。 第十一条 为配合本次比赛宣传需要,届时会有随队记者跟随拍摄。若记者的工作影响到队员参赛,队员可向工作人员提出,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协调。 第十二条 参赛人员找到工作后,为保证日常生活开支,可以在单位明确提供工资的前提下向主办方预支部分资金。(需有工作单位书面文件确认) 第十三条 参赛队员应随时与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 在比赛过程中退出或被淘汰的队员将与大赛组委会签署解散协议,就地解散,回程车票由参赛队员自行解决。 第十五条 比赛结束,全体人员(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签署解散协议后,就地解散,回程车票由参赛队员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 参赛队员如遇到任何问题,应及时向随行工作人员或大赛组委会提出。 第十七条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遵守诚信协议。 第十八条 任何协议和商定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双方签字后由大赛组委会统一保存。 第十九条 本比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八届模拟生存实践大赛组委会所有。 本规则自20xx年7月起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 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 评分条例 本次模拟生存实践大赛比赛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大赛组委会将分别给予提醒、警告和勒令退出比赛。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第一条 本次大赛评分板块结构如下:团队收入30分,短期职业规划及落实情况50分,团队协作与个人表现10分,日记完成情况10分;另有加减分规则,不算入上述任一板块;总分不超过100分,减分无下限。 第二条 收入最高的团队得团队收入30分满分,其他团队得分计算方式如下:第一名队伍A盈利为m,队伍B为n,则队伍B的得分为:n÷m×30。 第三条 短期职业规划及落实情况: 1、赛前短期职业规划书:10分。 2、异地比赛情况与赛前短期职业规划相符程度:最高得5分,最低1分。 3、异地职业发展状况优劣程度:分为优秀25分,良好18分,一般10分,较差5分。 4、比赛结束后个人长期职业规划与职业发展方向报告:10分。 第四条 团队协作与个人表现根据情况酌情给分。团队协作能力、团队社交能力、团队凝聚力、团队道德意识、个人才华运用各占2分。 第五条 大赛日记每组每天一篇,重点突出感悟及心路历程,当天例会前交至组委会。每天1分,全部完成得10分。 第六条 所有团队按找到工作的先后顺序分别给予4、3、2、1的加分(以天为单位,同一天找到工作的成绩并列),最晚找到工作的团队不予以加分;此外,如发扬大学生优秀品格等先进事迹给予酌情加分。 第七条 违反《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参赛守则》,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双倍扣分并严厉警告,第三次取消参赛资格。 第八条 加减分规则对团队得分与个人得分同时有效。 第九条 扣分权为组委会所有;仲裁权为带队老师所有;知情权为大赛全体人员所有。 第十条 本次大赛将设立“最佳团队奖”、“最佳个人奖”、“最具发展潜力团队奖”、“最具发展潜力个人奖”及“感动实践奖”各一个,并颁发证书。 第十条 本评分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组委会所有。 本条例自
有关大赛的一切媒体报道必须征得大赛组委会许可。 第十一条 参赛队员言行必须对大赛负责,不得擅自接待媒体。由其过失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大赛组委会确保选拔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地进行,确保参赛队员的出行安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大赛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章程修订和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所有。 本章程自20xx年5月起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 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 比赛规则 第一条 本次大赛以组为单位,二至四人为一组,共5组。比赛地为长沙。 第二条 参赛人员必须遵守《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章程》、《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比赛规则》和《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比赛评分条例》。 第三条 比赛开始后,参赛队同组二至四人共同设计并实施完成赛前制定好的一份或多份生存实践短期职业规划书(规划书须经组织委员会审批通过)。在赛前各参赛队可先行收集有关比赛地的工作信息,但不允许与比赛地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在比赛过程中不允许利用已有的各种社会关系寻求便利,违反者一经发现将被勒令退出比赛。 第四条 本次大赛异地比赛期定于7月14日出发,比赛正式开始为期9+1天的生存实践大赛。所有参赛队员及工作人员将于规定时间由上海出发前往比赛地点,车票由主办方提供。 第五条 正式比赛中的前一天为工作准备期。在此期间,由主办方负责向参赛队员提供住宿,参赛队员伙食则自行解决。 第六条 比赛正式开始五天内未落实工作的团队将被自动淘汰。 第七条 比赛期间,参赛队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住宿地点,按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自行支付住宿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视当地情况而定)。若工作单位提供住宿,在经过工作人员及大赛组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搬离原住宿地。(需有工作单位的书面文件确认) 第八条 比赛期间,参赛队员不得以“参加模拟生存实践大赛”的名义找工作。一旦行为不符合规定,则扣除参赛队一定分数。 第九条 比赛期间,为保障在外安全,所有人员每天必须在22:00前回到住宿地。每天22:00各参赛团队队长和工作人员开小结会。 第十条 参赛队员应尽量根据本组短期职业规划书的预案进行比赛。对规划书履行较好的团队或个人大赛组委会给予适当加分。 第十一条 为配合本次比赛宣传需要,届时会有随队记者跟随拍摄。若记者的工作影响到队员参赛,队员可向工作人员提出,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协调。 第十二条 参赛人员找到工作后,为保证日常生活开支,可以在单位明确提供工资的前提下向主办方预支部分资金。(需有工作单位书面文件确认) 第十三条 参赛队员应随时与工作人员保持联系,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 在比赛过程中退出或被淘汰的队员将与大赛组委会签署解散协议,就地解散,回程车票由参赛队员自行解决。 第十五条 比赛结束,全体人员(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签署解散协议后,就地解散,回程车票由参赛队员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 参赛队员如遇到任何问题,应及时向随行工作人员或大赛组委会提出。 第十七条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遵守诚信协议。 第十八条 任何协议和商定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双方签字后由大赛组委会统一保存。 第十九条 本比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第八届模拟生存实践大赛组委会所有。 本规则自20xx年7月起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 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 评分条例 本次模拟生存实践大赛比赛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大赛组委会将分别给予提醒、警告和勒令退出比赛。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第一条 本次大赛评分板块结构如下:团队收入30分,短期职业规划及落实情况50分,团队协作与个人表现10分,日记完成情况10分;另有加减分规则,不算入上述任一板块;总分不超过100分,减分无下限。 第二条 收入最高的团队得团队收入30分满分,其他团队得分计算方式如下:第一名队伍A盈利为m,队伍B为n,则队伍B的得分为:n÷m×30。 第三条 短期职业规划及落实情况: 1、赛前短期职业规划书:10分。 2、异地比赛情况与赛前短期职业规划相符程度:最高得5分,最低1分。 3、异地职业发展状况优劣程度:分为优秀25分,良好18分,一般10分,较差5分。 4、比赛结束后个人长期职业规划与职业发展方向报告:10分。 第四条 团队协作与个人表现根据情况酌情给分。团队协作能力、团队社交能力、团队凝聚力、团队道德意识、个人才华运用各占2分。 第五条 大赛日记每组每天一篇,重点突出感悟及心路历程,当天例会前交至组委会。每天1分,全部完成得10分。 第六条 所有团队按找到工作的先后顺序分别给予4、3、2、1的加分(以天为单位,同一天找到工作的成绩并列),最晚找到工作的团队不予以加分;此外,如发扬大学生优秀品格等先进事迹给予酌情加分。 第七条 违反《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参赛守则》,第一次扣3分,第二次双倍扣分并严厉警告,第三次取消参赛资格。 第八条 加减分规则对团队得分与个人得分同时有效。 第九条 扣分权为组委会所有;仲裁权为带队老师所有;知情权为大赛全体人员所有。 第十条 本次大赛将设立“最佳团队奖”、“最佳个人奖”、“最具发展潜力团队奖”、“最具发展潜力个人奖”及“感动实践奖”各一个,并颁发证书。 第十条 本评分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第八届“新势力”杯模拟生存实践大赛组委会所有。 本条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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