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种子管理工作交流及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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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8:30:42] 来源:http://www.dxs56.com 考察报告 阅读:8224次
4、改革问题:目前日本朝野正在讨论新政改革,主要想压缩政府机构,精减工作人员。计划把现在24个省级政府机构压缩到12个,农林水产省有可能同国土厅合并。在研究新政改革的同时,农业部门也积极提出要修改<农业基本法>。该法是1961年制定的,至今快40年了,现在形势和情况也发生了变化,需要修改。目前已成立了专门班子,集中研究食料、农业和农村问题。计划97年12月底拿出初步方案,1998年夏季拿出最终方案。目前探讨的主要观点,一句话,就是对农业进行怎么样的保护。一部分人提出政府不要保护,农产品进出无国境线,让市场自行调节;另一部分人提出必须保护。两种观点各不相让。而且持后一种观点主要是一些政治家,据日方有关人士讲,日本的政治家多半出身农民,保护主义的思想很浓,经济专家要说服这些政治家是很不容易的。
六、几点体会
1、种子实行产业工程是发展的趋势。从世界发达国家看,普遍对种子产业开发十分重视,这次实地考察的日本也不例外。政府积极扶持种子产业,在投资上也重点倾斜,整个种子基础设施建设都比较现代化。日本的种子产业是以私有种子公司或种子集团为主体,育种、繁育、加工、经营、推广基本为一体化。参观的龙井种苗株式会设就是产业化发展程度较高的一个集团,把整个蔬菜、花卉的种苗产业带动起来,在国内、国际都有一定市场、也有一定影响。相比之下,目前我国较缺少这种产业集团。所以,深化产业体制改革,大抓种子工程,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多项联合的集团形成是我们种业发展的希望。
2、依靠法制规范种业是管理的基础。相比日本,我们种子纳入法制管理比较晚。虽然有<种子管理条例>,但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迫切需要加快制定《种子法》。日本《种苗法》的指定种苗制度和注册制度也值得我们借鉴。为了规范市场,对出售的种子包装必须有与其内容相一致的标识、标志或标签,对其内容应作统一规定和要求。日本在这方面要求很严、很细。目前,我国新品种采取的是审定制度,不是注册制度。为了加快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可以采取结合办法,主要作物、主要品种可采取审定制度,次要作物和次要品种可采取登记或注册制度。
3、突出提高品种质量是种业的生命。日本的种苗管理,其核心是质量管理。整个工作可以说是围绕优质和新异开展。无论是选育的品种,还是供应的商品种苗,都十分讲其质量。尤其是公司,一旦质量有问题,就会失去信誉,失去市场。为了种苗质量,日本农林水产省农产园艺局种苗课30多人,其中一半人是专管种苗质量工作的,可见重兵把守。另外,种子商对其生产、加工等的质量意识也相当强。对出售的种子层层把关,都有档案,以备核查或核检。公司自我管理的意识很强。我们问及种苗管理中心主任,在检查中经销商伪劣假冒种子发生情况,他讲很少。这也是法律规范的结果。我们在管理上应建立起内部约束机制。
4、加强国际农业交流是提高的机会。这次交流考察,确实时间很短,自己对日本的农业及种子管理仅仅是一个浮浅的了解。但就在这短短的了解过程中,双方彼此合作很顺利、很愉快,不仅结识了朋友,而且增长了知识,开扩了视野,锻炼了自己,取得了一定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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